产前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胎儿和母体两个方面。母体主要包括一般情况的检查和专科的检查。母体一般情况的检查主要包括
血压、体重、宫高和腹围的测量。母体的专科检查主要包括血常规、
尿常规、凝血常规、甲功五项、肝功、肾功、血糖、乙肝、丙肝、艾滋、梅毒以及血型、心电图等检查。这些检查是为了检测母体在孕期是否正常,是否有妊娠期合并症。胎儿的检查主要包括唐氏筛查、系统超声和心脏超声。唐氏筛查分为早期唐筛和中期唐筛。早期唐筛在孕11周到13周加6天之内做,中期唐筛在孕16周到18周期间做比较好,最好不要超过孕20周加5天。系统超声是在孕22到26周进行。心脏超声是孕24到28周进行。第2次系统超声是在孕30到32周进行。